川金监复〔2024〕275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关于撤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等五家机构的请示》(川太保寿〔2024〕14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青白江营销服务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大邑营销服务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邛崃营销服务部等五家机构。
二、你公司应当自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缴回上述被撤销机构的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做好客户服务的承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2024年8月23日168股票配资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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